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7 22:00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基字〔2021〕10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9日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强化课程教学实施,全面提升普通中小学育人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双减”工作有效落地,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强课提质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课改带教改提质量,坚守课堂教学主阵地,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让教师应教尽教,使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强课提质行动,探索形成轻负优质的教学模式,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多样化学习成长需要。通过3年努力,构建起优秀课程资源和师资支撑体系和健全的制度环境,在区域内形成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充满活力、全面提升的良好教学改革局面,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重点任务

(三)增强师资能力。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定期开展省级教学能手评选,多渠道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品德培养、课堂组织、教学实施、作业设计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校本课程和学生作业设计展评活动。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将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校本课程开发质量作为检验校长履职能力的重要参考因素。壮大名师队伍,切实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将名师工作室建设、送教下乡、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纳入对名师工作的考核。

(四)落实课程方案。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艺术、体育、劳动教育,不得随意挤占、减少课时。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中学生实验操作比赛,拓宽学生通过动手实践、体验探究获取知识的渠道。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指导学校开发基于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设立学生自主选课学习日。支持各地、各学校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联合高等学校、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开展特色课程教学。

(五)开发精品课程。推动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基于学科知识脉络,建设精品课程并在区域共享。定期开展中小学省级优质课评选,将课堂设计、学情分析、全面育人目标实现等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教改实验,积极推广基于信息化的优秀教学模式和课程,探索教学组织方式重构、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六)打造高效课堂。分学段、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健全完善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新授课均应安排一定时间开展随堂监测反馈,提升课堂效率,依此布置课后作业、修正教学方法、进行课业辅导,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标准要求。

(七)改进教学方法。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保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推进跨学科、大单元教学,义务教育学校各门课程原则上要安排10%以上课时设计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定期开展跨学科教学优秀案例征集推广。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活动,大力推行小组合作探究学习,提升学习综合效应。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须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相关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八)重视教学研究。实施省级教改重点项目认领制、委托制、揭榜制。鼓励市、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将可转化、可复制作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重要指标,建立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机制。组建省级基础教育学科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依托教科研机构和学校等设立省级课程研究中心,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咨询。分学科遴选认定教研基地学校,组建学科教研共同体,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示范带动区域学科教研。

(九)注重因材施教。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精准分析学情,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基于学科教学的学情会商,提升课堂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学业述评实施办法,任课教师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根据学业述评情况因材施教,通过分层教学、小组合作、家校协作等,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对学习困难学生实行针对性辅导,努力消除“陪学”现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实施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十)丰富教学资源。研究制定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必修+选修”的地方课程教材管理制度。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严格按程序做好进校园读物的遴选、审核和推荐工作。结合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建立覆盖各类专题教育和各教材版本的省级学科课程资源体系,组织制作精品微课免费共享,有效满足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三、组织实施

(十一)制定专项方案。各市组织专门力量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当地教学改革成效、影响因素、提升策略等进行深入分析,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制定整体提升本地教学质量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于2021年10月底前报我厅。

(十二)专家跟进指导。各地统筹学科教学指导专家、一线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中心、高等学校等资源,建强教学改革指导专家队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教学改革视导,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论证。

(十三)强化教学管理。学校设立教学改革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教学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校长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各地健全教学督查制度,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确保计划有效落实。健全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学生造成学业损失或身心伤害的予以责任追究。

(十四)注重示范引领。市、县做好学校优秀教学模式、案例的挖掘和培育,搭建多种交流平台,定期开展教学展示,扩大优秀教学成果、案例、模式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省教育厅及时总结提炼区域和学校强课提质行动工作典型做法,遴选一批课程教学改革先行区,定期对教学改革示范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引领学校改革创新。

四、健全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体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作为落实中央“双减”决策部署、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系统推进教学改革提供项目、经费、师资、政策等全要素保障。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十六)强化评价引导。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构建基于学科特点的多元教学评价体系。义务教育学校平日考试成绩全部以等级制呈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推行等级评价。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学校招生中的作用。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充分发挥监测结果的诊断反馈作用,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十七)做好检查督导。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作为学校办学的底线指标。各地要将教育质量基本要求有机融入学校办学评估和绩效考核,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教学视导、督导评估等方式,开展教学质量达标情况检查。省教育厅每年至少组织1次中小学教学改革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各地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达标及学生参加课外培训频次、费用等情况。

(十八)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检查督导情况,对在落实“双减”工作不力、教学改革推进缓慢、违规办学行为频发的地方,综合运用督办、通报、挂钩、追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落实。对推进教学改革中存在故意违规、弄虚作假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要责令其立即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驻点整改、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行政处理,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基本要求(试行).doc


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强课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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