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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关于延长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8-04 10:07 浏览次数:

冯艺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延长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近期,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党中央在“双减”工作中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党委、政府正在按照党中央部署,全力推进“双减”工作。您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参考价值。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的学习时间是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标准决定。近期,教育部正在对《课程方案》进行修订,我省会积极将您所提的建议向上级反馈。同时,为妥善解决部分家庭接送难的问题,我们将在总结前期课后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学段延伸和时间延长,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需求。

二、校内课堂提质与规范办学。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为加强与改进中小学课堂教学,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研制出台全省基础教育“强课提质”行动文件,以“课堂”为切入点,以“提质”为着力点,做好课程资源体系、名师支撑体系、优秀课堂教学模式等方面的统筹规划,聚焦课堂提质的措施,规划出清晰的课堂提质路径。同时,大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探索建立转办督办、随查随访、量化计分等规范办学工作制度,通过线索转办、问题督办、重点督办等形式强化省级规范办学的监管,同步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规范办学工作制度,形成规范办学管理的聚合力,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三、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根据双减工作总体安排,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针对校内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规范培训机构教师队伍。要求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所任教科目要与其教师资格证书一致,并接受社会监督。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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