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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8-04 09:32 浏览次数:

于富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加强涉外法学人才培养。近年来,按照教育部有关部署,我省不断加强涉外法学人才培养,鼓励高校积极面向“一带一路”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新需求,在具备条件的高校中主动布局涉外法学相关专业,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目前,我省高校有法学本科专业点37个,在校生1.94万人;有6所本科高校培养国际法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生116人;有2所本科高校培养国际法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校生28人。建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6个,法学教育领域建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校74个,法学专业在校生(含本、硕、博)中具有涉外机构(国际组织、涉外律师事务所等)实习经历的学生共有678人。山东大学入选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二)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青岛大学法学院充分发挥青岛大学在中韩学术交流、涉韩人才培养和中韩法学比较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联合11所韩国大学法学院成立“中韩法律中心”,构建中国法学界中韩交流的持久平台。省司法厅推荐58名优秀涉外律师加入司法部组建的全国千名涉外人才库,推荐15名优秀涉外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赴欧美等国家专项培训,推荐40名优秀涉外律师加入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涉外专业委员会。支持律师积极参加国际律师协会年会、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年会、世界律师大会等国际性律师交流活动。与韩国首尔地方律师协会、澳门法学协进会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开展友好互访活动,培养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三)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扶持,提升我省涉外律师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前期,选拔95名中青年律师到美国、澳大利亚 进行国际贸易法律服务业务培训,选派45名律师赴美攻读MBA,支持鼓励我省律师考取国外律师执业资格,邀请与我省经贸往来密切国家的专家、学者、律师来我省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涉及的法律问题、投资风险进行授课。

(四)积极做好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的保障工作。省司法厅加强与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等单位沟通,出台《关于成立山东省“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暨推动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为我省律师参与涉外法律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走出国门设立分支机构,为我国企业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出台《山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山东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律师事务所采取联营方式设立服务机构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涉外法学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加大交叉学科课程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涉外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选派在岗任课教师出国学习、进修、讲学、研究和参加国内外会议,促进其提高学术素养、科研能力、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大力培养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积极创造条件选送法学专业教师到国际组织任职实践。鼓励高校积极组织法学院学生参加海外实习,为国家法治建设进一步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是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宽我省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区域组织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学分互认、教师互换、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合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涉外律师人才的培训力度。省司法厅将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建设,争取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山东中心、沿黄九省律师联盟,主动为重大涉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联合省委外办开展业务合作、培训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涉外律师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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