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霞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实高校美育教育 用美育涵养“美丽心灵”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校美育是整个学校美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也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高校美育工作,不仅是全面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大学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6号),对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学校美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我厅代拟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在政策体系、教育教学、资源保障、品牌项目、推进机制等方面对学校美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目前,文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深化教学改革。要求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2个学分方能毕业。在省社科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项目中分别设立美育选题和美育专项课题,重点建设20个省级美育研究基地,每两年开展1次全省优质课评选。利用和发挥信息化美育教育的形式和作用,用好网络资源和平台,推进数字化美育资源走进学校图书馆、课堂。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省市县校四级展演体系。“十四五”期间,培育50个省级高水平大学生艺术团。
二、强化师资建设。指导高校按照在校学生总数配齐配足普及艺术教育教师,鼓励探索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保障高校美育教师待遇,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对内”培育一批美育名家名师,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名师团队,“对外”积极引进美育名师,开展区域之间美育合作项目和名师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助力美育高质量发展。
三、改善办学条件。督促各高校加大对美育工作的投入,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根据自身建设计划,加大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衔接、配套和执行力度。研制高校美育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规划,加强高校剧院、音乐厅、博物馆、美术馆等艺术场馆建设,鼓励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美育场馆。要建立高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确保满足课堂教学和日常活动需要。
四、加强督导检查。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等纳入教育评估范围,把美育工作及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