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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情况:《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1-07-22 15:18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7月9日至19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建议征集反馈如下。

一、意见建议吸纳情况

1.关于审批时间:文件要求每年11月30日前学校提出授权申请,是学校自己提出还是统一组织?今年首批招生专业是否还开展审批工作?考虑到工作实际,每年审批工作将统一下发申报通知,组织学校申报。2021年首批招生专业将于2022年下半年统一组织审批。

2.关于辅修、双学士和联合学士学位信息如何在学位信息报送系统中提交?将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操作指南发各高校,指导过渡期及政策执行后的学位信息报送工作。

二、意见建议未予采纳情况

1.关于第十一条,建议增加如何变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因已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中进行部署,未予吸收。

2.关于第十六条,建议联合学士学位证书加盖合作高校双方公章,因属于高校校际合作办学协议自行确定内容,不宜做统一规定。


附:《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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