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2021年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各类校园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各市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利用校外实践场所、社会实践基地,采取案例教学、情景再现等方式,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暑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和紧急避险教育,有效提高学生应对暴恐袭击、意外伤害等防范技能,切实提升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逃生自救能力。要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关心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安全事故。
二、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实现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护学岗“四个 100%”达标。严格门卫值守制度和校园巡查工作,切实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车辆、物品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结合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查找问题不足,消除风险隐患。
三、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校园周边网吧、学生托管点、小旅馆、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清理整顿,对校园周边化工厂、危化品仓库、加油站、油气管道、重污染源、危险山体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改。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路段“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加强巡逻守护,加大群防群治力度。切实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和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控。
四、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结合校园消防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和体制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检查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火灾高发部位,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消防安全隐患台账以及消防应急预案,提高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立即部署排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耐火材料、用电安全、燃气管道、压力容器的安全有效性,确保人群密集场所出口安全、疏散畅通。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信息。
五、强化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要深刻吸取湖北省十堰市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件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煤气管线、用电线路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存有潜在风险隐患的一律拆除、更换。要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结合地区和季节特点,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严密防范夏季食源性疾病,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六、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完善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抓紧完成2021 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对于自查和专家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危化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辐射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机制。
七、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加大对校车公司的监管力度,明晰责任、义务,定期组织抽查校车行车监控视频、开展走访等活动,积极落实常态化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及校车运营公司单位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协同联动,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切实将安全管理融入到校车运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严厉打击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