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1-00757 发布日期: 2021-06-02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6-02
对《关于强化职业教育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6-02 15:17 浏览次数:

赵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职业教育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统一部署,以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为抓手,以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探索路径模式,每年为社会输送80万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吸引更多青少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按照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原则,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着力打破技能人才学历提升“天花板”。对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持续增加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全省中职升学比例超过70%,为山东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等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全省中职招生2.5万人超过普高线,高职招生2.4万人达到本科线,“职校只能招收低分生”难题开始破解。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学校、企业“双向赋能”。加快构建多元办学格局,14部门联合印发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文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40余个混改项目拉动社会投资近百亿元。建立产教对话机制,将校企对话常态化、制度化,认定142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明确了9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的激励,全省中、高职学校平均合作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4家、268家。

三、改革绩效工资和教师招聘制度,建设充满活力的“双师型”队伍。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可以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的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专业教师也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建立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业界优秀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组织招聘,吸引更多能工巧匠、技能大师走进学校,全省职业院校“双师”比例超过60%。深化“放改服”改革,把研发机构的设置权、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等“五项权利”全部下放给学校,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的干部、自主选聘人才、自主开展薪酬分配等,着力激发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

四、深化“三教”改革,做有质量有标准的职业教育。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资源融入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组建200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发469个专业教学标准及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1+X证书试点规模达到20多万人,拓展学生就业创业本领。以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为取向,在适合的专业中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试点专业点136个,年度培养规模6895人。改革考核评价制度,按类型教育特点评价和引导“一校一特色”。2020年上半年疫情还比较严重的时候,17.8万职业院校学生返岗支持近千家企业复工复产,体现了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担当。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海洋强省等领域新增劳动力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

结合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构建上下贯通衔接的培养体系。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夯实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办好高等职业教育,遴选优质高职院校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优质中职学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优化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模式,完善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招生办法,建立职教高考题库,为学生依照兴趣和禀赋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畅通渠道。二是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命运共同体。深入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支持企业与学校合作办专业、办二级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各相关方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完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推动落实税收优惠和“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探索“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化发展模式,服务大型企业“走出去”。三是建设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加快建设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鼓励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探索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收教育硕士,定向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深化教师招聘制度改革,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招聘专任教师,对业界优秀人才可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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