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教辅材料交由师生自主选择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教辅材料是教育教学的有力补充,是拓展学生学习资源的重要载体,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规范教辅管理工作,在规范教辅选用、提高教辅质量上不断提高工作规范性、系统性。
目前,教辅材料的管理使用上,我省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各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依据此办法实施教辅材料选用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保证了教辅材料内容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的正确。同时,也确实存在教辅目录和定期修订的矛盾关系以及内容滞后、选择性偏少的问题。
您在提案中对教辅市场现状、存在的弊端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考虑周全、有理有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根据省纪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相关要求,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违规招标承包、教辅材料乱收费、教辅材料吃回扣等问题,我厅已明确2021年整治工作台账、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推进时限,推动征订工作全过程监管,做到公平、公开、透明、高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是积极与教育部反馈汇报,结合实际提出我省的思考与建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教辅管理相关工作,努力让教辅材料更好地满足学生需要,更加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切合政治标准。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