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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5-31 15:03 浏览次数:

李培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为直接的教育类型,多年来,职业教育不仅支撑了实体经济发展,更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据统计,超过70%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在当地就业,成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发展涉农职业教育,把发展涉农职业教育作为全面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多措并举不断加大乡村振兴涉农专业人才的供给,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精准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支撑能力。深入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综合实力。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实施了省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工程和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目前,我省有国家示范校63所,省规范化学校145所,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校108所,规范化及以上中职学校占全省总数的52.3%。高等职业教育方面,实施了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工程、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和品牌专业群建设计划。目前,我省有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13所,“双高计划”入选校15所,省技能型特色名校25所,优质高职院校37所,特色名校及以上高职院校接近全省总数的一半。全省共建有省级中、高职品牌专业(群)226个、270个。

二、精准帮扶,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为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促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均衡发展,组织开展了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国家示范中职校与薄弱中职学校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中职学校结对帮扶工作,突出了东部学校帮扶西部学校。自2015年以来,共结成61个帮扶对子。通过帮扶,被帮扶学校在课程体系、特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均得到有效提升,其中54所学校成为省规范化学校,25所学校成为省示范学校,27所学校的40个专业成为省品牌专业。

三、精准招生,构建高质量升学“绿色通道”。聚焦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以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要,遴选技术技能性强、校企合作程度高、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和冠名式培养,确保他们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2017年以来,全省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均在90%以上,且逐年提高。聚焦深度贫困区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自2016年起,实施了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遴选优质高职院校,以农林、水利、地矿、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单列计划、单独招生,5年累计招收585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四、精准授“渔”,提高产业脱贫“造血能力”。各职业院校根据各自优势和特色,主动承担农村剩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贫困群体的技能培训,增强就业和再就业能力。通过加大面向贫困地区的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帮助贫困地区建立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帮扶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技能。如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依托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和山东省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近三年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25人。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涉农类职业院校和专业(群),鼓励支持每所高职院校辐射带动2-3所中职学校协同发展,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固本强基计划,统筹推进省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建设工程,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涉农中职学校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办学标准。二是完善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增设涉农专业,稳步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优先支持高水平农业高职院校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吸引更多优秀学生主动学习涉农类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校优化资源配置,专门成立职业农民学院、乡村振兴学院。三是实施“一校一品”职业培训行动计划。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鼓励支持各职业院校立足区域乡村产业需求,开发专业特色鲜明的职业技能培训包,增强受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高职扩招院校与县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对接,“整建制”集中招收符合条件、有学历和技术技能提升需求的农民工、农民和职业经理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城乡社区医生及基层干部、乡村幼儿教师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开展“送教上门”,办好“田间大学”。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选取农林、水利、地矿、师范、医学等乡村振兴急需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五是完善职业教育经费稳定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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