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和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省各地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城乡师资配置得到优化,近三年新补充农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3.5万名,每年安排2万名大学生到农村学校实习支教,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教师2.4万人。同时储备1.9万名面向农村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并进行重点培养,去年已有2675名公费师范生补充到农村学校。二是建立了专属农村教师的基层高级教师职称制度,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兑现待遇、离开无效”的办法,让农村教师发展有盼头、得实惠。2020年,有296名农村教师评上正高级职称,占全省总数的43%;2.3万名农村教师评上副高级职称,占全省总数的65%。此项政策落地后,有力缓解了农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窄、职称评聘难、易流失等问题。三是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全面落实,农村教师比城区教师人均月增资约400元。实施艰苦偏远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岛区、湖区教师每人每月再增发600元。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3万套。四是教师素质能力不断提升。采取省级培训、送教下乡、定点帮扶等方式,培育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三年累计培训4万人,遴选538名农村青年教师纳入培养奖励计划,予以重点培养。1200名教师聘任到农村特级教师岗位,纳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虽然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正如您建议中所提到的,仍存在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农村教师流失、教师接受高质量培训机会较少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动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配齐农村短缺学科教师。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重点保障农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继续每年招收5000名省属公费师范生,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质量教师。推动落实农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继续开展大学生到农村学校支教工作。
二、提升农村教师教学能力。完善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按照农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强教学实践指导培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借鉴浙江做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各中小学校按不少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重点向农村教师倾斜。
三、推动城乡师资优质均衡配置。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岗位竞聘、定期交流管理机制,鼓励优秀校长和管理人员向农村学校流动,提升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展中小学教师编制核查,规范抽调农村教师问题。加大对农村学校岗位、职称、绩效等激励政策的倾斜力度,引导城区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鼓励农村教师长期在农村任教。
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水平。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提高入职学历门槛要求,提高农村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五、提高农村教师地位待遇。督促各地落实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加大农村教师职称评聘力度。2021年建设1.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引导教师融入乡村生活,热爱乡村、奉献乡村;在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评奖评优方面加大向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定期选树一批优秀乡村教师典型,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