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建议提案 > 代表建议
对《关于提升中小学教育人才培养层次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5-27 14:54 浏览次数:

高善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小学教育人才培养层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要求,2018年,我厅对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我省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认证以“学生中心、质量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自2016年起,我省每学期安排1万名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其中安排在财政困难县7000名,进行为期不少于4个月的教育实践,实行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有效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等。自2018年起,为助力新疆受援地提高教学水平,5所高校师范生到新疆对口支援县进行援疆支教工作,受到当地好评。

三、组织开展师范生从业技能大赛,提高师范生从业能力水平。为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服务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强化师范生从教基本技能教学与训练,提升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我省已连续举办九届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引领带动校级、院系级比赛。

下一步,我厅将以师范类专业认证为抓手,集中优势资源办好师范教育,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加强师德教育,坚定职业理想,创新培养模式,强化教育实践,全面提高培养质量,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打下牢固根基。

同时,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各市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区域内教育科研机构作用,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加快县级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机构整合,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7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