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1-00392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教育督导信息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通报
鲁政教督委办〔2021〕10号
各市人民政府:
为推动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投入责任,更好落实国家教育投入政策,确保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根据2020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情况,现将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首次超过3000亿元,达到3102.26亿元,比上年增加202.08亿元,增长6.97%。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2526.51亿元,比上年增加189.54亿元,增长8.11%。
从各市情况看,全省16市教育经费总投入和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均实现了增长。济南、日照、临沂、聊城、滨州、菏泽6市教育经费总投入实现10%以上增长,增长最快的是聊城市24.52%。济南、日照、济宁、临沂、聊城、滨州、菏泽7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实现10%以上增长,增长最快的是聊城市29.59%。(详见附件1)
二、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20.32%,比上年增长0.25个百分点,占比连续9年居全国第一。
从各市情况看,全省10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实现了增长,增长比例最高的是菏泽市,增长1.76个百分点。枣庄、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临沂、聊城、菏泽9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超过20%,占比最高的是威海市24.38%。(详见附件2)
三、“第一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含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教育费附加)2281.82亿元,比上年增长5.89%,做到了“只增不减”。
从各市情况看,全省16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均做到了“只增不减”。济南、临沂、聊城、滨州、菏泽5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实现10%以上增长,增长最快的是济南市14.80%。(详见附件3)
四、“第二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2020年全省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为5411元、10839元、17833元、18285元、19664元、1741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02%、3.11%、3.91%、9.18%、3.37%、-1.69%。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下降,其他学段均做到了“只增不减”。此外,除济宁、枣庄、菏泽3市外,其他市均达到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1.2万元标准。
从各市情况看,各教育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有个别市没有做到“只增不减”。(详见附件4)
1.幼儿园。全省有15个市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做到了“只增不减”。其中,日照市增幅最大,为31.35%。全省有1个市没有做到“只增不减”:东营市减少2.61%。
2.普通小学。全省有14个市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做到了“只增不减”。其中,日照市增幅最大,为8.83%。全省有2个市没有做到“只增不减”:青岛市减少4.54%,威海市减少1.72%。
3.普通初中。全省有15个市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做到了“只增不减”。其中,济南市增幅最大,为11.96%。全省有1个市没有做到“只增不减”:枣庄市减少1.25%。
4.普通高中。全省16市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均做到了“只增不减”。其中,菏泽市增幅最大,为43.34%。
5.中等职业学校。全省有14个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做到了“只增不减”。其中,枣庄市增幅最大,为23.56%。全省有3个市没有做到“只增不减”:青岛市减少8.92%,临沂市减少1.77%,聊城市减少2.22%。
6.普通高等学校。全省有10个市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做到了“只增不减”。其中,临沂市增幅最大,为182.96%。全省有6个市没有做到“只增不减”:枣庄市减少14.70%,东营市减少18.24%,潍坊市减少18.46%,济宁市减少2.48%,德州市减少9.48%,菏泽市减少14.34%。
五、教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增长情况
2020年全省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63%、7.01%、7.81%、9.30%、7.44%、2.44%。
从各市情况看,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学校教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所有市均比上年增长;其他教育阶段教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均有个别市比上年下降。(详见附件5)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教育投入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保障,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高度重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明确提出2021年财政教育投入要增长10%以上。各市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意义,对照2020年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财政教育投入10%增长要求,认真研判形势,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特别是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下,要科学谋划,强化统筹,夯实责任,扎实做好财政教育投入各项工作,全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二)落实增长要求。各市要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财政教育投入工作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9号)要求,调整和优化资金配置结构,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资源盘活力度,统筹资金优先调整用于教育领域,切实落实财政教育投入10%增长要求。要严格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生均公用经费)省定最低标准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等政策,加大教育重点项目支持力度,确保实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在此基础上,着力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水平,努力缩小我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各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要于2022年前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
(三)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动态监测,各市要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和2021年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1〕1号)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财政教育投入月报和教育经费统计季报、生均拨款制度季报,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教育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生均拨款制度落实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强化工作奖惩,将各市2021年财政教育投入情况纳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并与中央和省级教育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对投入增长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扣减资金直至取消资金分配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
1.2020年各市教育经费总投入和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情况.doc
2.2020年各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doc
5.2020年各市各级教育教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增长情况.docx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