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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楼宇高空抛物立法后有效监控实施办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4-13 14:23 浏览次数:

郭敬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楼宇高空抛物立法后有效监控实施办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民法典纳入思政课教学内容,结合“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活动中增加民法典内容,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培养规则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公民素养。推进民法典进考卷,在2020年山东省高考(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科目试题中设置民法典题目,第17题“关于治理高空抛物坠物‘呼’与‘应’”,直接考察治理高空抛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我厅将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结合活动增加民法典内容,并充分利用微信发布等新媒体加强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的普法宣传,普及民法典和刑法中与高空抛掷物品有关的法律知识,一方面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另一方面引导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治理。继续加强对《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的宣传解读,通过学校教师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注重子女品德教育,引导子女增强法律意识,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制定出台家校社共育实施意见,明确共育职责,丰富共育内容,拓展共育渠道,切实增强共育实效。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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