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1-01284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教育督导信息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03 | |
统一编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征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的通知
鲁政教督函〔2021〕15号
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进一步提升责任督学业务能力,提高挂牌督导工作实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过程中,在督促学校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加强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管理校园安全,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体现督导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全过程的原创优秀案例。
二、案例格式
典型案例主要从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案例反思三部分进行描述,重点是责任督学自身的工作实践,涉及的事实和数据须实事求是,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案例征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责任督学业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推动挂牌督导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及时作出安排,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对提供的案例要严格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例典型生动,经验做法创新可鉴。
(二)典型案例以市为单位征集推荐,每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特别优秀的可不限数量。省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遴选质量较高的优秀案例向国家推荐,经审定后在全国宣树推广,并作为责任督学考核的内容。
请各市将典型案例材料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dds@shandong.cn。
联系人:白先锐,联系电话:0531-81676795。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