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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反馈:《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9-30 11:07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对标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到截止日,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对其中1条予以采纳。修改如下:

二、工作目标部分:根据教育部部署安排,将“2020年,根据国家安排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有所突破”修改为“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国家首批认定中有所突破”。

未采纳建议主要针对义务教育内涵质量提升和优质学校打造,原方案已经有所表述,不再重复吸收。



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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