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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3 11:21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学校要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日常教育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探索发掘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引导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鼓励设置法学院的高等学校组建大学生宣讲团,面向本校及驻地中小学开展《民法典》精神宣讲活动,各市教育(教体)局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宣讲工作。

今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将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为教师免费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研究制定《“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组织师生学习宪法和法治知识,积极参与“宪法小卫士”活动,确保学生参与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校在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总体情况将作为评选省级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11月底,教育部全国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总决赛分为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两个项目。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学校要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结合“宪法小卫士”等宪法学习活动,组织开展演讲比赛。2020年9月29日前,各市教育(教体)局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别分别遴选出参加宪法法治知识竞赛优秀学生各1人,“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优秀学生各1人;各高校遴选出参加宪法法治知识竞赛的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的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省级遴选。省级遴选后将组成山东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前期各地各校开展“宪法小卫士”等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省级遴选和全国总决赛的重要参考。各市、各高校推荐学生名单(含姓名、性别、学校、年级、专业、组别、联系电话、指导教师等)请于9月29日前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除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三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0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学校届时要通过网络观看宪法晨读视频,有条件的学校可同步连线至主会场,与主会场共同诵读宪法。

(四)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教育部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参与,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学校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师生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各地各校要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指导,结合疫情防控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020年12月7日前,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向我厅政策法规处报送本地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1年工作建议(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同时要注意查看普法网公布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31—81676809,电子邮箱:jytfgc@shandong.cn

普法网活动统筹: 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 010—88819614。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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