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作为省内唯一一所政法类本科高校,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事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业务工作。《民法典》通过后,山东政法学院第一时间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讲活动,持续推进民法典科学研究,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高水平组建民法典宣讲团队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依托学校丰富的法学学科和人才优势,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学校党委委员、联系副院长担任团长,民商法学院教授、副教授和法学博士等7人为成员的山东政法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团,明确宣讲团的工作任务是切实发挥学校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的多元功能,宣传好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积极营造贯彻和实施《民法典》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贡献力量。宣讲团重点在省级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宣讲,同时积极推荐教师参加省委、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组织的民法典宣讲工作,为全省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工作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
专业化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宣讲团成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宣讲过程中,重点宣讲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一方面,着力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重点围绕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进行全面、深入和生动的解读。
宣讲团成员还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民法典宣传系列活动。学校《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民商法学院院长窦衍瑞教授作为专家代表,学校硕士研究生李凯旋作为普法志愿者代表,在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举办的民法典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法典宣传工作,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谈了认识和体会。学校《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民商法学院副院长管洪彦教授应山东卫视生活频道、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山东省社科联和齐鲁壹点等单位邀请,围绕民法典中的有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部分解读被“学习强国”济南学习平台等多家媒体转载。
持续性推进民法典科学研究
在认真组织《民法典》宣讲的同时,宣讲团成员积极开展《民法典》和民法学科研工作。一方面,研究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的具体思路和设计,探索如何将民法典的核心理念、制度体系和规范内容及时融入法学教学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为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目前,山东政法学院《民法典》宣讲团先后开展线上线下宣讲20余场次,系列宣讲活动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先后被十余家媒体和互联网媒体转载,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