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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认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6-19 17:17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个人申请、学校和市地推荐、省级认定的程序,拟认定393门课程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所反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土屋路3-1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55630293、55630290;电子邮箱:zjc03@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认定名单.doc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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