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26日至6月5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到截止日,共计收到邮件65件,其中学生意见61件,在进行了认真分析后,采纳了3条合理性建议,62条建议未予以采纳:
一、予以采纳的建议
(一)第二部分“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中第三条“在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等事件后,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修改为“在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等事件后,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同时报省教育厅,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第三部分“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中第一条“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高校食堂的,高校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修改为“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高校食堂的,高校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应当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招标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三)第四部分“强化措施保障,加强工作落实”中第四条“学生食堂中学校编制内人员的工资经费由学校合理分担。”表述删除。
二、未采纳建议及理由
经过认真梳理,62条未采纳建议或邮件中有1条是反映学校食堂工作的具体问题,均已通知相关学校进行调查、核实、整改;有61条来是自高校学生的建议或诉求,主要集中在饭菜食品安全、饭菜质量、营养健康、饭菜价格、加强检查等,对文件的正文未提出具体修改建议,经认真研究、归纳学生反映的问题或诉求,在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中对高校食堂的上述工作中均已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