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加大惩罚力度、减少校园欺凌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社会关注度高,极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处置”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法规文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文化引领、宣传教育、协调联动、建章立制,着力抓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为师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一、加强教育引导,坚持预防为先
一是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明确规定把预防欺凌暴力、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课程作为全省中小学校新生入校的必修课,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预防欺凌和暴力的基本常识,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二是推动各地各校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中小学生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三是加强法治教育,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健全完善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和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五是进一步推动家校共育,深化家校联动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学生成长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六是依托青岛大学成立防范校园欺凌研究中心,配备未成年人心理研究等专业人员,推动实施山东省校园欺凌防治工程,进一步增强校园安全事故(件)的预防预判研究,有力支持我省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二、完善防治机制,综合施策管理
认真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要求,不断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家庭三方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防控机制。制定出台校园安全地方标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标准规范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将防欺凌和暴力列入专项管理,重点防控。学校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规章制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
三、强化教育惩戒,依法依规处置
《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按照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将欺凌事件分为四类并提出了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方案出台以来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抓好具体落实,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处置,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切实发挥教育惩戒作用。目前教育部正就《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在《规则》正式出台后,将结合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做好政策对接,确保教师正当必要的惩戒权在校园欺凌处置过程中得到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代表建议,全力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感谢代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