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鲁教学函〔2020〕7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9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指标
各高校优秀学生指标按每校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0.5‰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确定,各高校的班级总数以每班40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各高校计算评选指标使用的在校生数应当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
各高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评选程序
各高校要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于2020年5月29日前通过山东省学生信息网在线办公平台报送我厅,受推荐的退役复学学生需同时上传《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一经上报,不再修改。推荐名单经我厅集中公示结束后,各高校通过省学生信息网在线办公平台报送受表彰学生、班集体主要事迹,我厅统一印制荣誉证书和登记表。未收到在线办公平台账号和密码的高校,请及时与网站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31-81676781、81676769。
四、评选要求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周密、安全的评选办法,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疫情防控风险。各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