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乡村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自2012年以来,省政府通过连续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两热一暖一改”,即热水热饭、取暖、改厕)、校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薄”工程等,累计投入20多亿元改善乡村学校学生就餐条件。自2019年起,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实施学校食堂提升工程。突出学校食堂在解决学生集中就餐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各地新建学校要根据学生就餐需求配建食堂;现有学校应创造条件改扩建食堂;不具备食堂配建条件的应以集中配餐方式解决。
二、严格学校食堂许可审查。督促学校食堂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各地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情况及经营模式,防止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三、实施学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全省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均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到2019年底,全省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率已达100%。
四、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由县(市、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高校由学校或区域内高校联合,分类公开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五、扩大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覆盖范围。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对义务教育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午餐需求。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省乡村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和校园食品质量明显提升。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正像您所建议的那样,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实现乡村学校食堂管理的流程再造,推广科学配餐、营养膳食、健康餐饮等理念,促使学校食堂管理从粗放型、低效化向精细型、规范型、高效化转变。2020年,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乡村学校食堂建设。充分利用义务教育 “薄改工程”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等历史机遇,以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食堂建设。对不具备食堂配建条件的乡村学校,要以“中央厨房”等集中配餐方式解决,到2020年底基本解决全省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山东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施办法》。到2020年底,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全覆盖。
三、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省教育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进一步提升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开展学校食堂营养食谱评比活动。面向全省征集适合不同学段、不同季节、有利于促进儿童青少年身体发育的优秀营养食谱,经专家评审后向社会发布,指导学校和家庭科学配餐,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不断增强中小学生体质。
感谢委员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