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推进落后地区农村小学课后及假期延时服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主要就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课后托管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省自2017年起,即在全省推开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您所关心的事项,多数已经开展或者落实。
一、全面推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为了切实解决小学生家庭托管难问题,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研究审议同意,2019年5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在小学上学日放学后全面展开托管服务工作,对服务时间段、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经费筹措、教职工激励等作出规定,并对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督导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截至去年底调研统计,全省小学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94.63%,惠及小学生365.63万名,实现了有需求的学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学生全面保障,有效解决了群众关注的“托管难”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着眼于解决家庭“托管难”和推进素质教育两大目标,着力在全面保障和丰富服务形式内容上强化顶层设计和监督指导,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二、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教育服务问题,我们高度关注。我们制定出台《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纳入学校管理标准化体系。在解决留守儿童学校教育方面,将其纳入教育扶贫“323”工程体系,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3940个中小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指导学校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开展课后的阅读、文体活动。我们正在着手制定留守儿童关怀关爱指导标准和活动室建设指南,将着眼于学业指导、心理关怀、生活关注、校内管护等内容,加强工作指导和硬件建设。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监管。针对您提出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差不齐、收费高等问题,我省自2018年前启动实施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超前教学、违规收费、安全隐患、师资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进行了重点整治。省政府2019年3月,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主要提出了严格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校内办学、加强课后服务、加强组织领导等六条具体实施意见,初步建立起了省级层面的日常监管和长效规范机制。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净化校外培训市场,并加大家长教育引导力度,防止家长过度攀比,增加家庭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
针对代表建议的周末和节假日为学生补习的问题,因国家和省对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有严格限制,我们将研究在确保学生安全、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基础上,探索可否开放教室为学生到校自习提供便利。
感谢代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