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净化语言环境 防止网络用语误导中小学生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也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2017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省教育厅、省语委在《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从2018年至2020年,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并依此制定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指标体系,对有关各项给予明确赋分,督促学校抓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2019年,我省把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学校作为评估的重点领域,指标体系中对学校教育教学用语情况、公共场所用字规范情况,都有明确的要求。
三、组织开展推广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动。在每年的9月第三周,我们都组织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工作,提高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全民意识。此外,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举办了“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山东省选拔赛、山东省中小学生经典名著阅读等活动,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广泛传播。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语言文字传播活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宣传力度。在办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周山东省启动仪式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规范用语用字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在学校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的基础上,我们将开展各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使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和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实地督导评估。今年的学校语言文字督导工作将调整充实督导指标,增加现场考察老师和学生普通话水平和规范书写汉字的环节。通过现场督导切实确保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常抓不懈,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持续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年度汉字热词评选活动、做好“中国诗词大会”济南赛区海选活动和山东省教育系统书法比赛等集中展示活动,突出齐鲁文化特色,打造我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品牌,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感谢委员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