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面向培养期满后的齐鲁名师名校长,持续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锻造引领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名家,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而启动的专项工作。
一、《意见》指出要“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乡村教育突出贡献奖,奖励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的优秀教师。”《办法》按照“省市县校四级统筹、以市为主、育用结合、倾斜农村”的原则组建工作室,旨在充分发挥齐鲁名师、名校长的辐射和引领作用,结合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以构建青年教师、校长专业成长平台为依托,通过开展深度研讨、跟岗实践、现场视导、行动研究、成果培育等活动,持续发挥名师名校长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意见》提出“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需求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构建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办法》探索了以建立名师工作室为核心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样态,构建了梯次递进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以期锻造一批引领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名家,形成一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培育一批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水平高的优秀青年教师校长,带动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三、“争取利用10年左右时间培养十万名骨干教师、万名卓越教师、千名教育家型教师。”是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成立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也是破解目前我省名师、名校长资源相对缺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缺乏平台支撑,名师名校长培养周期后面临的专业发展瓶颈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上下贯通,任务驱动,以工作室主持人为核心的教学团队和教师发展共同体。
四、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的建立,将进一步凝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以及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名师、名校长立足教育教学岗位,立足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发挥辐射引领带动足用,带动区域教师专业发展与成长。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