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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及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10 14:29 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春季开学工作指南、条件核验细则、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以及教育部、省政府近期关于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森林防灭火等文件要求,现就全面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后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及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随着各级各类学校错时错峰陆续开学,防范疫情向学校扩散、防止疫情在校园爆发,守护师生安康、维护校园稳定成为全省教育系统必须认真完成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扎实实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市各高校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做到风险防控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留漏洞。各级干部,尤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关键时期的安全风险防范作为重大考验,践行“一线规则”,靠前指挥,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将“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落到实处。

二、全面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严格落实“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开学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和校园安全大检查,精准制定开学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施办法或工作方案,落实“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要求。要实现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无缝隙衔接,每一所学校(含幼儿园)的每个院系,每个级部、班级,都要严格制定应急处置工作细则,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一旦出现疫情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应对,确保各类风险防控万无一失。

(二)加强应急培训。各地各校要结合既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培训,重点岗位人员都要成为熟知预案内容的明白人。专题培训要重点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体系、预警及处置措施、工作流程及具体环节等内容,让参与者清楚岗位职责、明白工作程序、熟知预案要求,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疫情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杜绝和减少因工作不到位、业务不熟练等主观原因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强化实战演练。各地各校应组建由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宣传和维稳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并配备足够力量的应急处置预备队伍。开学前,必须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专班、预备队伍及其他骨干人员,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进行实战演练。要反复研判演练过程,反复评估演练效果,反复修订完善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实效性,确保预案用得上、用得好、真管用,坚决把演练不达标不开学要求落到实处。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学校要敢于担当作为,服从并积极争取驻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对外确保有专人或专班负责与防疫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定点医院、公安部门联系对接,加强协同联动;对内应建立学校党政有关部门、院系或级部、班级等分级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织密织牢多层级防控网络,确保应急处置各环节环环相扣,保证监测、预警、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紧密衔接,做到快速稳妥应对。

(五)强化典型引领。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要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疫情风险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理论知识、基本常识,使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等增强防控意识、掌握防控要点,主动支持配合应急处置工作,齐心协力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防输入”原则,科学规范、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把加强对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督导检查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严明纪律要求。各学校要组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对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舆情管控,强化意识形态安全和舆论引导,防止负面、恶意炒作,营造校园良好舆论环境。

三、统筹抓好学校安全相关工作

(一)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汛前检查。根据教育部《关于抓紧做好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汛前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驻地防汛等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抓紧组织开展汛前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防汛预案的完善和演练、物资准备等情况。各市对所辖各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逐一排查现存的C级、D级危房,并填写统计表(见附件)。

(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森防办发〔2020〕8号)要求,对师生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春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清明节、五一节将至,要引导师生员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祭祀活动,假日外出游玩注意消防安全。各地各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对校园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再部署、再落实,同时强化消防应急演练。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居家隔离集聚的焦虑情绪需要释放,加上天气转暖,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临近,尤其广大学生集中外出愿望强烈,要加强学生外出道路交通、防溺水等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严防交通、溺水事故发生。开学在即,要加强对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场地、实训场所等重要区域、关键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吸取福建泉州3月7日坍塌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特别对临时隔离场所,严查是否存在违建、危建等情况。寄宿制学校同时要加强对校外租房居住学生的服务管理,积极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对学生校内居住区、校外租住区域的监管检查。

(四)持续做好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工作。2月中旬,《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市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通过山东学校安全在线“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http://sdsafeschool.gov.cn)进行了相关信息填报。近日,通过梳理汇总报送数据,发现信息填报工作不均衡,部分市、县(市区)、学校抓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学校甚至从未登陆过数据填报平台,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对待信息填报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学校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的要求,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各地各学校信息填报情况将于近期在全省教育系统予以通报。

各市、各高校请于4月25日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各市要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园)舍危房情况统计表汇总后,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报送至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

联系电话:51771926,传真:51771938,邮箱:sdxxaq@shandong.cn


附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园)舍危房情况统计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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