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及对策的建议》收悉,感谢委员对书法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调查和具体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山东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书法教育,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已将书法课纳入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正在多措并举推动书法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当前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基本情况
省教育厅先后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写字教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13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17〕2号),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书法教育进行了系统设计,明确了规范汉字书写及书法教育在各教育阶段的目标及意义。近几年,我厅在《山东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中,将以书法教育为重要载体的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纳入重点工程,提出要继续深挖我省文化资源,推动经典诵写讲理论研究、课程开发和教材研发,全面提升山东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已经实现课程化、系统化和基本规范化的教育模式。
自2010年起,我们针对在全省教师书法大赛中获奖的中小学教师举办了十一期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为各市精准培训了近两千多名书法骨干教师,缓解了高水平书法师资短缺的问题。近些年,教育部和各省市也开展了书法教师培训和相关活动,如教育部语用司举办的规范汉字书写师资培训班和中国书协与中国教育学会每年举办的翰墨薪传书法师资培训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书法教育师资水平。多次举办全省中小学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教师书法大赛及获奖作品展览、中小学生“墨香书法”展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书法教学示范课比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论坛书法教学论文评选等系列活动,促进了以汉字书法为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二、进一步改善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现状的主要举措
诚如委员提出的,当下书法教育面临着新形势、新环境的严峻考验,师资紧缺、硬件滞后等问题不同程度制约着书法教育工作的普及和发展。结合委员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开展教学骨干培养。我厅将积极响应“国培计划”,选派优秀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书法教育培训;立足实际需要,推动相关高等院校开设和发展书法教育专业;推广网络授课和线上业务交流为主要形式的在职教师书法教学培训工作;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要求各地培养中小学书法骨干师资,把教师书写水平作为教学基本功的重要内容,优化教学评价方法,把板书纳入教师教学评价,促进书法教育的规范化健康发展。
(二)一体推进师资建设。《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指出,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也对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以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将结合各地区中小学校书法教育的实际情况,对书法教育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进行研究规划,进一步推动我省书法师资建设。
(三)深化完善教育教学研究。我厅将根据《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建议各市及县区配备专门的书法教研员,进一步完善细化不同学段书法教育评价内容和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评价方法,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重视书法教育,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健康正确的执笔姿势和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能力。
(四)全面落实教学质效督查。鲁教基函〔2012〕13号文件特别要求,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要安排1课时用于写字和书法教学,初中、高中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课程。我们将把书法教育列入语言文字建设重要督导内容,对课程开设情况进行重点督导,中小学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美术、艺术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应开设书法选修课,不断加强对各地写字教学和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查不按要求开设课程或书法课名不副实、被语文等其他课程占用的情况。从政策和制度上保证书法教育的健康发展。
(五)常态开展书法普及。立足我省实际,面向不同学段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比赛、展示、交流、培训等书法交流活动,结合齐鲁地域书法资源和文化特色,形成山东省的书法教育“行学研”特色品牌。推进书法名家志愿服务队深入教育基层,指导各学校、社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书法交流活动,力求让服务地区和服务对象得到实际的收获。
感谢委员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