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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19 17:03 浏览次数:

2019年,山东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立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普法教育,努力打造教育法治“山东品牌”,形成了依法治教的生动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教育法治建设

1.领导重视,依法决策。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理论中心组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对教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做出安排,推动形成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环节要求,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2.科学谋划,系统推进。认真研究制定印发《2019年度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关于教育法治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确定36项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年度工作。

二、梳理权责清单,打造“教育服务、叫您满意”工作品牌

3.按系统梳理权责清单。从设定依据出发,以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中央和国务院文件、省委省政府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基本遵循,梳理公布《山东省教育系统权责清单》,首次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三级四同”。

4.扩大进厅办理范围。将26项我厅直接行使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和行政确认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有关处刻制了大厅业务专用章,解决了“2号章”的难题。

5.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将我厅直接实施的114个事项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服务,实施“互联网+监管”,不断提高网上办理深度。聚焦高校毕业生开展流程优化专项行动,简化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三、坚持立法先行,健全依法治教制度体系

6.大力推进教育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对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期盼,立足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推动制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通过立法引领、规范和保障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启动《山东省学校条例》研究论证工作,进行立法调研,形成研究成果。

7.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究,确保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教育法规规章和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2019年1月前)进行全面清理,决定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1件,继续有效89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厅网站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8.推动第一轮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确保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正确的育人导向。明确自主确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自主制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以及按规定自主处置国有资产等自主权,建立健全依法实施自主权的制度体系,为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加有效制度供给。近半数高校已完成章程修改。

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教育厅网站将我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公开。落实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具体要求。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建立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消除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开展信访、信息公开答复、学生申诉、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

11.完善监督反馈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举办山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教育主题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等,组织“网络媒体校园行”活动,效果明显,深受媒体和学校好评。举办媒体开放日活动,对“阳光高考”宣传产生积极影响。

四、改进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健全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

12.严格教育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工作,组织机关人员教育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知识测试,推动行政执法处室人员持证上岗。

13.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答复、答辩、出庭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

14.将法治能力素养纳入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厅领导带头学法,建立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国家宪法日前专题学习《宪法》。面向厅机关公务员,举办“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的教育法治发展”、公平竞争审查等专题讲座,就如何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进行培训。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5.健全教育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山东省教育系统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普法责任清单,落实相关机构具体责任,明确普法方式和途径,积极推进普法工作转型升级,构建普法大格局。

16.开展教师全员远程法治培训。利用山东教师教育网,完成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法治培训五年计划,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进行《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题培训,增强教师法治观念,推进地方教育法规落实落地。

17.深入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山东赛区比赛,组建山东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我省获得知识竞赛团体亚军;演讲比赛两个组别分别获得亚军、一等奖。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小卫士活动”,参与人数和参与率居全国前列。

18.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扩大山东省大学生宪法演讲团,组建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两个分团,深入大中小学和社区组织巡回演讲。面向教师和高校学生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共征集作品651件,优秀作品已在“学习强国”平台展播。

19.强化教育法治专业支撑。确定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烟台大学、济南大学等六所高校为首批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增强专家支撑力,扩大社会参与度。与中国政法大学建立战略合作,为法治教师的培养培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探索建立法治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及标准,提升法治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教学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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