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激活创新发展活力的提案》我厅负责协办,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在破除“五唯”,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方面。科技部、教育部等5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我厅及时转发给各高校,组织各高校人事(人才)干部认真学习。在2019年新实施的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引育计划遴选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坚持需求导向,根据申报团队特点,从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技能创新、文化创作等不同方面实施分类评价,同时取消对论文、项目、著作、学位等方面的硬性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采取同行专家进行评价的方式进行遴选,重点从团队组建、项目实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可行性及预期成效等方面进行论证,支持人才潜心研究、长期积累。
下一步,在人才工程评审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科技部等有关通知要求,坚决破除“五唯”思想,优化评审程序和指标体系,对于不完全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行代表作制度,特别是拟引进的人才,进一步简化评审流程,加快引进速度。
二、在加强政策保障,解除人才后顾之忧方便。近年来,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服务工作。一是每年都将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工作纳入年度中小学招生总体部署,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要求,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努力解决其后顾之忧。二是指导各地主动向社会公开入学(转学)政策和服务电话,根据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山东惠才卡、户籍或居住证明等材料,结合实际,提出安排意见,优先协调办理,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市根据本地需求,分层次提供子女入学等服务。如: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入园)实施细则》,高层次人才所持绿卡分为ABCD四个类别,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根据高层次人才所持绿卡类别的不同给予不同优待。建立“一次办好”工作机制,设立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专员,指定91所优质学校(幼儿园)接收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今后,我厅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强化政策支持。一是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对高层次人才配套出台细化子女教育工作措施。二是指导各地将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工作纳入招生入学工作全局,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责任予以落实。三是指导各地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降低门槛要求,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时沟通衔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缩短办理时间,尽量做到让高层次人才办理子女就学、转学少跑腿、零跑腿。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委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落实、改进和完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