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工委函〔2020〕8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校广大师生心系家国、情系人民,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积极贡献。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0周年,向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优秀女性致敬,凝聚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经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妇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校女性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活动对象
全省高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
三、作品类型
作品分为艺术设计类、短视频类(含音乐与表演作品等)、书画摄影类、诗歌散文类等4大类。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主题鲜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传播正能量,讴歌真英雄,彰显新时代高校女性魅力风采。
(二)作品报送形式。
1.艺术设计、书画摄影等类别的作品传送照片原图,照片应不大于5M。
2.短视频类作品时长2—3分钟,节目类型不限,以短小作品为主,视频大小应不大于10M;使用手机拍摄视频请将格式设置为1920*1080,1080p(16:9),若有输出格式选项可选为mp4格式,便于融媒体宣传推送。
3.诗歌散文类作品限1000字以内。
五、创作形式
(一)作品以小型多样为主。可以独自创作,也可以集体创作。集体创作的作品中,女性作者应不少于创作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如为两人,则女性作者占比二分之一。
(二)作品应为投稿人原创。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版权纠纷等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三)作品应标注版权是否可以免费推广使用(见附件)。
六、活动成果
(一)按照所设类别,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各高校参与情况及成绩,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对获奖作品择优在齐鲁女性客户端、大众网·海报新闻等新媒体进行展播。
七、报送须知
(一)报名表见附件,须将表格打印、经第一作者签字、拍照后形成图片,与作品一同上传。
(二)报名表及作品请于3月16日24:00前登录省妇联齐鲁女性客户端“随拍”频道报送:图片类作品和报名表通过“添加图片”一次性上传;视频类作品需与报名表分开上传;诗歌散文类作品可在文字框直接粘贴文字+附件图片一次性上传。报送时需在文字框内注明“学校+姓名+艺术作品征集”字样,并标明作者、作者单位、联系电话。
(三)联系人:翟佳,联系电话:0531—51771762。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结合实际,统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发动,鼓励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展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巾帼力量。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附件:全省高校女性“争做最美巾帼奋斗者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艺术作品征集评选报名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妇联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