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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20 11:05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字〔2020〕3号

有关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2019年12月10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我省有15所高职学校入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项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理解“双高计划”内涵,充分认识实施“双高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双高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时代要求,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双高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高职学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扎根中国、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强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通过落实“1个加强、4个打造、5个提升”十大改革发展任务,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

二、抓住重大机遇,切实编制好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各地、各项目学校及其举办方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抓住国家实施“双高计划”和教育部、山东省政府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重大历史机遇,锐意改革,加快发展。要坚持规划引领,按照15年规划、“两步走”的思路,立足现在,展望未来,明确发展目标,摒弃项目化思维,长远规划学校建设和发展,绘制好学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宏伟蓝图。要坚持特色一流,扎根齐鲁大地,融入“八大发展战略”,助力“两区”建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优势;瞄准世界一流,借鉴吸收世界先进办学治学经验,努力实现跨越发展、超越引领,形成国际品牌影响力。要坚持内涵发展,创新办学理念,改革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模式,以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资源有效集成和配置,切实增强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

三、高标准科学定位,建设全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学校

各地、各项目学校及其举办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紧跟国家改革步伐,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做改革的先行军。要把实施“双高计划”与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一并筹划,系统修改完善“双高计划”建设方案;要按照“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目标,对标全国先进、世界一流职业院校,找准短板和不足,改革创新、奋力争先;要对标现代产业、先进企业的需求和标准,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改进教育教学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高标准实施“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要按照高水平学校标准建设,力争在下一轮“双高计划”建设中进入更高层次。其它学校特别是省优质高职院校,要利用好教育部“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滚动支持山东20所左右高职学校”的政策,按照“双高计划”学校标准进行建设,争取进入下一轮“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行列。

四、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项目学校要积极主动深化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以创新彰显特色。要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着力加大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探索形成符合教育规律、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抓住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机遇,积极承担有关工作试点、改革项目、科研课题、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职教高考基地建设等任务;积极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研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规律,并融入“双高计划”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要充分用好在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教师招聘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要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院系管理自主权;要打破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条条框框,不囿于现状,不拘一格引进人才、用好人才;要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各地、各项目学校要组建专门研究机构、专业人员,加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积极开展协同研究,逐步形成山东职教理论体系,形成中国职教山东标准、山东模式。

五、协同推进,形成“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合力

“双高计划”是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带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整体提质培优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重要任务之一,需要构建各方力量共同支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推进的新机制。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省级建设资金,指导监管省内项目学校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项目学校举办方应将“双高计划”纳入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承诺的项目建设资金,并进一步加大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办学主体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各项目学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主动融入区域和行业发展,积极争取举办方、当地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吸引行业企业以共建、共培等方式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要聚焦建设任务,健全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建设,确保工作成效。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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