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0-00684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0-07-07 | |
统一编号: |
2020年省财政厅共安排我厅随年初预算下达专项资金亿元,具体分配方案为:
一、“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4.1464亿元。
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省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14.1464亿元(其中9亿元专项债券),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按照山东省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关于公布增列“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山东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建设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对首批立项建设学科、第二批增列立项建设学科、高峰计划立项建设学科和第三批增列立项建设学科予以支持。省一流学科已立项三批,累计49个学科。
(二)分配原则。一是,2016年度立项学科(27个自然学科、5个人文学科),每学科1000元标准资助。二是,2018年立项学科(7个自然学科、3个人文学科),每个自然科学类学科按5000万元标准拨付,每个人文学科类学科按3000万元标准拨付。三是,2019年增列7个学科,均为自然科学类学科,每个按6000万元标准拨付。四是,高峰学科按照冲击国家一流学科3000万元、冲A学科2000万元资助,共计23000万元;五是济南大学的“临床医学”学科在今年省财政厅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中得分最低(60.59分,远低于整体得分85.86分),对该学科停拨2020年度1000万元拨款;这1000万元和其他余额经费均摊给济南大学的3个立项学科,每个学科按1488万元拨付。合计14.1464亿元。
(三)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山东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77号)的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科平台条件建设、学科梯队建设、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合作以及开展上述工作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岗位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详见附件1)
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经费3.2亿元。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8号)等文件精神。 “十三五”期间立项支持60个重点专业(群),重点培育40个专业,每年每个重点专业(群)安排建设经费400万元、每个培育专业(群)安排建设经费200万元。2020年,安排经费3.2亿元。主要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基础条件建设、教研科研活动、合作交流以及开展上述工作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岗位补助等。(详见附件2)
三、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建设经费6.04亿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教[2018]35号)文件精神,对2018年立项的23所高校的55个项目(专业群)继续予以支持,按照自然科学类项目每个专业群120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个500万元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学校专业建设、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人才培养、教研科研活动、协同育人、基础条件建设、师资建设费、合作交流以及开展上述工作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岗位补助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基建工程、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提取工作或管理经费。(详见附件3)
四、科教融合专项经费12.45亿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齐鲁医科大学(筹)和新的齐鲁工业大学的通知》(鲁政字〔2017〕88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安排齐鲁工业大学科教融合经费2.45亿元,安排山东第一医科大学10亿元。深化教科融合改革,加强新建大学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实力。(详见附件4)
五、高校协同创新建设项目0.35亿元。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技〔201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鲁财教〔2013〕3号)等文件规定。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3500万元。主要用于协同创新中心的团队建设、人才培养、专用设备、科研材料和测试、国内外合作交流和专家咨询、知识产权费以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中所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行费。(详见附件5)。分配方案如下:
(一)专业对接产业类立项项目30个(29个理工类、1个文科类),每个安排100万元,共安排经费3000万元。
(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4个,安排经费500万元。根据教育部要求,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须连续四年给予经费支持,2020年安排经费500万元。
六、省属本科高校捐赠配比经费1.15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关于印发省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7〕55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省属本科高校上通过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接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单笔捐赠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实际到账、学校可统筹使用的货币资金捐赠收入为15150万元,省财政厅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比,专项配比经费15150万元,优先用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津补贴、日常办公经费等。(详见附件6)
7、乡村学校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1.9亿元。
根据《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从2016年开始,面向全省乡村学校培养全科免费师范生,2017年、2018年、2019年已分别招生3000人、6000人、5000人;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招生5000人。借鉴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和大多数省市的做法,在省属师范类本科高校培养,学生毕业后面向乡镇驻地以外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按照国家标准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学费与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 2020年计划新入校5000人,共需19000万元。(详见附件7)
8、直接下达到厅机关的项目1.808亿元。
一是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资金2200万元。2020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体育评价、体质抽测、近视防控等的支出。二是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3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政府公派出国人员的留学补助。三是教师队伍素质提升项目(高校教师培训、职业教师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齐鲁名师名校长)1200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培训等支出。四是泰山系列论坛和国际交流等活动。2020年泰山系列论坛活动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泰山学术论坛、泰山学者主题沙龙、青年学者泰山国际论坛、孔子学院大会、高等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开展各类国际交流等各类活动经费。五是大赛办赛经费380万元。主要用于山东省师范类院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办赛经费110万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办赛经费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