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反馈:《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在面向全省16市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于11月11日-11月20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关于《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到截止日,共收到邮件4件,经疏理研究,吸收采纳建议2条,未采纳建议2条。具体情况如下:
采纳建议情况;
一、《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第六条奖励因素中增加“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情况”。
二、《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第十条资金使用范围增加支持学校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建设等相关内容。
未采纳建议情况:
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第三部分第二条人工成本中建议“食堂工作人员就餐纳入成本”。
未采纳理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费用不应该纳入成本,如果纳入属于侵占学生伙食费行为。
二、《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第六条,第4段“重点项目主要指…”,建议增加“教室照明改善工程” ,第十条,第1段,同理建议增加“教室照明改善工程”。
未采纳理由:教室照明达标已经包含在使用范围中,按照 “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把理财和用钱的自主权多放给市县,具体用于操场、宿舍、取暖还是照明等不再做具体要求,由各市县因地制宜、因地施策。
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学前教育发展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