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以及山东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重心下移,权力下放,于近日发布了《山东科技大学“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列出5大类16项“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做到放管结合,实现服务精准到位,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一、将学院作为动力源,推动学校内部运行机制转变
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中国大学推进内涵式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内在需求。高等教育领域实施“放管服”改革,是推进高等学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途径。为改变传统办学中“学校处于支配、主导和强势地位,学院处于依附、从属和弱势地位,院系的人财物管理等诸多事宜都受制于学校的管制和计划”的现象,激发院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学校内部运行机制的转变,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放管服”改革工作调研组,面向全校27个教学单位和10多个机关职能部门进行书面调研,组织青岛校区20个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调研,同时向兄弟院校开展网络调研。学校将院系作为发展的动力源和发力点,把传统的内燃机车头牵引模式转变为全方位发力的动车模式,改变学校发展的动力结构,促进内部的运行机制更加科学、顺畅、高效。
二、以改革为动力,推动简政放权、管理服务模式转变
学校针对“放管服”改革事项,就如何简政放权、科学管理、精准服务进行深入研讨,最终确定形成《清单》。根据《山东科技大学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配置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责范围,调研组成员与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院系多次深入研讨,经汇总、整理后形成初稿,调研组成员再次就初稿多次进行研讨、修改后,分别征求校党委常委的意见,再经相关校领导研讨、审阅,最后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清单》涉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源配置及管理、人才培养、学校印章管理等5大类共16项具体改革事项,其中,仅涉及人事管理的改革事项就达6项,包括“人才引进自主权下放、岗位管理自主权下放、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自主权下放、考核自主权下放、工作量管理自主权下放、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下放”。“放管服”改革是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是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学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勇气,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通过改革,切实推进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三、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大学办院系”向“院系办大学”转变
学校在调研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从院系所提意见比较集中的方面入手,以广大师生满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梳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一方面确定问题存在的客观性并探讨解决的方案,另一方面根据问题和解决方案确定“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事项。学校本次对“放管服”改革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下放一部分权力给院系,倒逼院系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推动学校不断优化管理,实现流程再造。“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十四五”时期,学校将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给院系以更大的办学自主权,通过“放管服”改革激发学院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实现 “大学办院系”向“院系办大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