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发展,积极打造“六个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走向深入。
一、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学校依托法学学科人才优势,成立法律事务办公室,组建由校内外法律专家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出台配套制度,全面规范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通过专项工作办公会邀请法律顾问列席等方式,充分吸收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二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基本实现了重大合同签订前应审必审。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处理,以法律咨询建议和论证意见等形式,积极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保障学校和谐稳定发展。截至目前,学校法律顾问团队完成法律服务200余项,连续2年实现了翻倍增长,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健全合规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联动式”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初步建立包含财务预算、收支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合同管理等在内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制发工作规范流程图200余张,基本实现内控工作常态化。二是“闭环式”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设计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流程,现已初步形成法律顾问、归口部门多方参与,法律论证、业务论证相互制约,签约审批、履行验收全程监督的“生命周期式”合同管理机制,实现了合同规范化、流程化管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转变。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制度,构建起以“校园网络平台、官方新媒体平台、校内传统信息发布平台、外宣平台”为主要架构的“四位一体”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对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编制学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注重加强学校财务收费、招生考试、教学质量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9年,学校在山东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
四、强化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注重以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扎实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系列工作,培养和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程中系统融入宪法理念,通过承办全省“学宪法 讲宪法”等活动,在全校形成学宪法、尊宪法、守宪法、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航党校”“扬帆团校”等集体学习,组织宣讲宪法、监察法、民法典,承担全省网格员培训,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校园建设,打造法治广场、人权广场、民法典公园、国防教育公园等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邀请法学名家举办法学高端论坛,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法律实务讲座,彰显恪守法治原则、履行法治使命的价值追求。
五、创新法治实践工作机制。学校积极搭建法治实践平台,推动在法治实践中培育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一是创新打造以法学教学实训中心为核心,法律诊所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民商事调解中心等产教研平台为支撑,遍布全省16地市的260多个实践教学基地为补充的“1+4+N”法治实践教育平台。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内唯一的省级规范化法学类实验教学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学校“靛青工程”素质教育建设项目设计中设置法治实践专项,引导学生自主开展具有政法特色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并将项目参与情况转化为学分,推动学生法治素养提升。
六、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学校始终把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作为治校之本,逐步建立起“申诉+援助+调解+X”师生权利救济和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一是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学校“9958”爱生服务热线和“山政家园网络服务平台”每年受理师生诉求约3000件,确保师生意见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和解决。二是畅通校务服务渠道,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一次办好”,以高质量的校务服务充分满足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需求。三是畅通师生申诉渠道,成立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师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和听证制度,确保作出处分或申诉决定程序公平公正。四是畅通法律援助和调解渠道,学校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为校内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和调解等服务,确保广大师生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