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0-01082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教育督导信息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
统一编号: |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荐新一届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员的通知》,启动第七届省督学(含专职省督学)和第四届省教育督导员换届工作。
我省将督学队伍建设作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提出构建覆盖总督学、专职督学、兼职督学、教育督导员、责任督学、学校视导员等六个梯级的督导队伍,重构我省完整的督学工作体系。此次换届工作是我省督学队伍建设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在人员构成上,涵盖省有关部门、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负责人,以及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具有丰富教育管理和教学经验的校长(园长);在专业类别上,覆盖师资管理、经费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各领域的专家。同时,将聘请省人大、省政协及市级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有关领导为省督学,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将为全面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提供重要保障,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省将出台督学管理办法、督学督导补助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加强督学规范化管理,提升督学保障待遇,调动各级督学工作积极性,改进教育评价方式,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