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0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山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新浪、腾讯)是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平台。2019年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8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4篇;官方微博(新浪、腾讯)发布信息1705条。
同时,本机关认真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积极做好会议公开、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督查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和互动交流等工作。2019年全年,本机关召开的15次厅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全部通过门户网站或新闻通稿、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等列席办公会2次;本机关制发的15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全部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组织召开或参与新闻发布活动27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2次;重大决策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及反馈采纳情况8次;公开了对年度重点工作督查以及本机关接受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我厅共承接人大代表建议135件,比2018年增加55件,其中,由我厅主办、分办建议112件,会办建议23件,涉及重点建议2件—《关于综合防治校园欺凌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承接政协提案148件,数量位居承办单位第一,其中主办、分办142件、会办6件,占省政协立案数的17.1%。在省政协确定的4件重点提案中,由民革山东省委等32人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含并案提案19件)涉及我厅。我厅在承办数量多、办理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提案办理任务。9月26日,在全省政协第八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我厅做了题为《坚持“四个强化”加大协商力度 以提案办理协商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发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本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12件全部或部分予以了公开,14件因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或政府信息不存在无法公开。
2019年本机关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本机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重新编制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政府会议、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重点领域、建议提案、人事信息和业务动态11大类,其中重点领域下设置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监管、教育督导信息、教育经费与收费、困难学生资助等栏目,目录分类粒度适中,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获取教育信息。
同时,本机关高度重视新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切换工作,认真研究确定新旧目录栏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切实做好信息迁移和发布,共梳理归类迁移和新发布信息5500余条。
(四)机构人员和平台建设情况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舆情监测回应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新闻发布会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网站、新媒体日常内容保障的专职工作人员2人。
本机关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一网三微一端”矩阵,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新浪、腾讯)等主动公开平台建设。2019年,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超过1200万次;“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订阅数超过100万,获得“2019年省级教育部门微信影响力”第三名和“2019年度山东最具影响力省直机构政务微信”十强称号;山东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新浪、腾讯)关注量超过20万,获得“2019年省级教育部门微博影响力”第六名称号。同时,本机关还积极通过今日头条、闪电新闻、海报新闻等新闻客户端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政务信息的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机关高度重视对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落实<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鲁教办字〔2019〕2号),要求各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做好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和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我省教育事业透明度不断提升,在全社会营造了社会公众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参与教育的良好氛围。
同时,本机关在对各处室、单位的年度考核中,专门设置了包括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会议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在总分中占比超过4%。不断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促进各处室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9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6 | 1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78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 | +24 | 1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18380000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1 | 0 | 0 | 1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1 | 0 | 0 | 1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4 | 1 | 0 | 0 | 1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机关部分处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本机关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三是目前本机关因人手紧张,信息公开申请自受理之日起至做出答复平均时间较长,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效率尚有提高的空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端的传播力,为公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便捷途径;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和调度工作力度,督促各处室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三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克服工作人员少的困难,争取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效率,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