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0-00030 发布日期: 2020-01-10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1-10
关于5项中央专项资金分配意见的汇报
发布日期: 2020-01-10 14:44 浏览次数:

近日,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5项资金共计26.1亿元。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并与厅基教处、职教处和省财政厅科教处充分沟通,现将分配方案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11亿元

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其中乡村小规模学校数占比15%、乡镇寄宿制学校数占比15%、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占比30%、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规划投入数占比40%,再用财力系数折算后进行分配。在此基础上,根据2018-2019年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类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对有关市、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予以奖惩。其中:对执行进度较低的潍坊等3市各扣减400万元,对宁阳县等6个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各扣减200万元,其中曹县两年1.4亿元专项资金未支出,暂停下达本专项资金;对执行进度较好的日照等5市每市奖励400万元,对梁山县等10个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每县(市)奖励223万元。

二、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8.8634亿元

该项资金在2020年统筹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按照因素法分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面积数占比30%、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比30%、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规划投入数占比40%,再用财力系数折算后进行分配。在此基础上,根据2018-2019年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类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情况,对有关市、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予以奖惩。其中:对执行进度较低的潍坊等3市各扣减400万元,对宁阳县等6个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各扣减200万元,其中曹县两年1.4亿元专项资金未支出,暂停下达本专项资金;对执行进度较好的日照等5市每市奖励400万元,对梁山县等10个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每县(市)奖励380万元。

三、学前教育奖补资金4.12亿元

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奖补结合、以补为主。其中补助因素占70%,共28840万元,体现基础性支持,用于支持各地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各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进行分配,其中财政直管县(市)在园幼儿数上浮15%,然后按财力系数进行折算,按照折算后的人数分配资金。其中奖励因素占30%,共12360万元,体现奖励性支持;其中各地学前教育普惠率占比20%,2019年幼儿园新增学位数和2020年幼儿园计划新增学位数占比10%。

四、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530万元

此次资金拟全部用于支持财政困难县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全省财政困难县共有49所特教学校,对在校生100人以上的特教学校,按每校35万元予以支持;在校生100人以下的,按每校25万元予以支持。

五、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5.8535亿元

(一)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12150万元。其中用于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9960万元,因经费额度有限,本次12所学校拟每所拨付270万元、24所学校拟每所拨付280万元,共计9960万元。其中用于1+X试点奖补经费2190万元,拟按照每名学生1800元标准对纳入我省中职学校试点的12166名学生进行奖补。

(二)高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46385万元。其中用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34800万元。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14号),我省有15所高职院校(包括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入选,建设期自2019年—2023年。按照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5000万元/年、B档2500万元/年、C档1000万元/年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1000万元/年、B档700万元/年、C档400万元/年标准,每年需拨付17400万元(不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本次拟拨付2019年、2020年两年支持资金34800万元。剩余11585万元用于生均拨款补助,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历教育2018年度在校生人数分配,由学校统筹用于相关办学开支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义务教育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特殊教育)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2.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xls(1)(1)(1).xls


财务处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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