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19-00476 | 发布时间: | 2019-09-17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失衡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我省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措施,着力缓解这一问题。
一、完善招聘办法,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201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 号)中明确提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县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农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2016 年以来,有 22 个县(市、区)在部分岗位采用先面试后笔试方式招聘教师。尤其是“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招聘办法,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村学校岗位因报考数达不到岗位比例而被取消的问题。2016年2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明确各市教育行业公开招聘可由设区的市教育部门组织,进一步增强教师招聘针对性。招聘工作可结合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下达,早部署早组织,确保优秀师范生进入教师队伍,也保证了新教师在秋季开学前到岗任教,进一步提升招聘工作时效性、科学性。
二、积极支持学校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学校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招聘;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
三、对农村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给予政策倾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对紧缺教育类岗位或乡镇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提高教师待遇,增强职业吸引力。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 号)等文件,要求县级政府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教育部门在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加大对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各地可根据教师居住地与执教的农村学校距离,由学校适当发给交通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联合省有关部门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并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同时,要求各地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并通过团购、统一建设教师公寓等形式对乡村教师城区购房给予优惠。提高职称中高级岗位比例,从 2016 年起,中学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提高 5 个百分点,小学高、中级分别提高 7 个百分点,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浮 1-2 个百分点。今年又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分别为3%、2%、1%的比例增设正高级岗位。为中小学教师成长发展拓展了空间。
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岗位对男生的吸引力,增加了单位选人自主权,缓解了中小学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失衡发展趋势。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加强调查研究,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采取有效措施缓解招聘教师男女比例失调问题。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进一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增强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男性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特别是男生从事中小学教育事业。同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建议,争取国家从法规层面出台政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8日
联系处室及电话: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531-81916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