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19-00564 | 发布日期: | 2019-09-17 |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19-09-17 13:47:09 |
提出的《关于改进山东省中学购买教学化学实验药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切中了当前中学实验教学的难点,实验耗材购买难、实验废液难处理,影响了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物销毁等要求严格、程序复杂、成本高、责任大,学校购买难,需要上级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拿出既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又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中学学科教学的顺利开展。
一、进行集中采购
目前我省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2.3万家,我们将积极和公安部门联系沟通,将这些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提供给省教育装备部门,省教育装备部门将按地域向各市县教育装备部门提供就近企业的信息。当地教育装备部门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择一家企业供货。学校每年将欲采购药品清单(一式三份,校长和经办人签字,盖学校章)报当地教育装备部门,教育装备部门汇总后一份送当地公安机关备案,一份提供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分别与学校签订购货协议,由中标企业负责向学校送货上门),一份教育装备部门存档。同时,要求各学校将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收集储存,中标企业定期到学校回收,集中销毁。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
(一)统一包装,限量采购。中标企业向学校销售化学品时按每口实验室年消费标准定量包装,根据学校化学实验室数量确定供货份数。教育装备部门在每年组织统一订货前检查学校余存化学品数量,统筹学校采购需求。
(二)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学化学实验室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设立符合危化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办法,切实保证危化品的存储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禁毒、环保、安全等教育活动。
另外,根据《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与保管》(GB/T28920—2012)及调研结果,我们列出了48种中学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其中有6种属易制毒化学品,分别为硫酸、盐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液溴,其余皆为易燃易爆类。我们将建议公安部门对表中所列48种化学品均采取备案制管理。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沟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指导意见供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参照执行,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