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19-00561 发布日期: 2019-09-17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9-09-17 13:44:52
《关于申请泰安市新泰市禹村镇初级中学新校区建设资金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9-17 13:44 浏览次数:

提出的《关于申请泰安市新泰市禹村镇初级中学新校区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针对制约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矛盾问题,我省投入大量资金,支持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省财政不断加大对下补助力度,突出支持重点,教育经费着力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办学条件差距。自2014年至今,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已累计下达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奖补资金183.5亿元、解决大班额问题奖补资金30亿元,由各地统筹用于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扩增城镇基础教育资源。2019年,省级预算安排奖补资金12.65亿元,更好支持各地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二、我省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分批及管理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理财自主权,按照“放、管、服”要求和“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分配中央和省级教育专项资金时全部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至各市、财政直管县,不再直接分配至项目;同时要求,各市、县教育、财政部门在资金分配时着力向农村倾斜、向民族地区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因此,您提出的禹村镇初级中学新校区建设资金的建议需由新泰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并结合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统筹解决。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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