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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使用学习类APP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7-16 09:42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使用学习类APP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在线教育的发展,移动学习、个性化学习越来越受到重视,依托智能移动终端的APP凭借其不受时空约束、交互功能强大、学习资源丰富、用户体验良好等优势逐渐被应用到教与学中,大量的教辅APP也纷纷进入中小学校园,这些APP作为教材扩展和补充,对学生学习提供了帮助。但是部分进入中小学校园的教辅APP存在包含广告、游戏娱乐、诱导收费等不良信息,以及超纲超前教学等情况,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2019年1月,教育部科技司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APP调研的通知》(教技司〔2019〕7号),针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引入用于支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校园APP开展调研工作。2019年3月,教育部基教司下发了《关于报送学习类APP排查和备案情况的通知》,全面了解各地对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APP治理典型经验和相关工作建议,探索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方面,要“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近期以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调研排查工作,摸清校园APP底数和应用现状,掌握校园APP建设、运维、使用等管理情况,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校园。开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电教资源申报审查工作,确保正版优质电教资源才能进入校园。我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持续全力开展“平安网络”建设、净网行动、涉网违法有害信息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严格整治各类违法有害APP,着力打造以舆情掌控、打击犯罪、封堵查控、安全监管为重点的网上管控格局。

一、开展全面排查。省教育厅及时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校园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正在使用的教辅APP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APP涉黄、诱导游戏和收费、违规收费等情况。排查范围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引入应用和学生自行应用的APP,APP形式包括在手机等移动设备安装的应用程序、微信号及微信小程序等。经排查,全省各市教育局上报的校园各类APP主要分为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网络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共四大类。其中面向学生的约占60%,主要有“一起作业”“一起小学学生”“作业盒子”等约277种,另有部分为面向教师、学校的管理类APP、工作群和学校(区、县)公众号。除个别学校学生自己下载使用的APP存在推送广告的情况外,其余正在使用的APP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二、严格审核APP进校园。省教育厅建设山东省电教资源征订应用服务平台,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教辅APP进校园的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控制教师在班级内引入APP应用,对教育部门、学校引入应用的APP内容、运营方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学生及家长自行应用的APP要做好调研引导工作。经常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师生识别防范有害信息的能力,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

三、加强校园APP日常监管。省教育厅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学校及教师使用教辅APP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审批进入校园的APP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切实保障APP安全进校园。进入校园的APP要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得含有任何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不良内容,不得给师生和家长增加额外负担。

四、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环境。省教育厅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利用教辅类APP涉嫌推送不良内容APP企业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推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坚决抵制各类有害APP、微信平台等假借“互联网+教育”的名义进校园。要求学校充分应用教育部门建设的区域教育服务平台,规范网络平台使用。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

五、坚持防治并举,全力开展“平安网络”建设。我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管控,始终坚持“依法管网、以人管网、技术管网”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网络安全基础管控工作,坚持网上信息不间断巡查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互联网违法信息巡查处置原则,深入开展违法有害信息巡查处置工作。按照“分时、分类、分级”原则,层层落实监控责任,实行“网格化”互联网舆情巡控模式,实现对互联网信息巡查的全覆盖、全接触;建立网络信息快速核查、部门间协作配合以及信息通报机制,认真核实处置上级下发及异地通报的违法有害信息,主动发现并通报异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处置网上违法有害信息。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确保网络安全和网上良好秩序。

六、强化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快速处置工作。2017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建立违法移动应用监测发现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全省警企协同、快速处置工作,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发现、清理、整治网上各类违法APP为重点,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采集APP7034个,查处违法APP制作运营单位13家,关停违法APP41家。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监管审核。制定中小学生校园教辅类APP相关管理规定,按照 “凡进必审”“谁选用谁审查”“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审核备案制度。由学校、教育技术、教科研单位等选用或推荐选用的APP,由选用或推荐单位负责严格审查,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坚持审核才能进入、使用接受监管、违规必须退出的原则,确保中小学校、教师不擅自向学生推荐APP。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树立正确地信息化教学理念,制定合理的电子产品使用规定,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移动设备和APP使用管理,积极尝试探索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APP教学模式,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教育引导学生课后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电子网络、APP游戏等,增强自制自控能力。教育引导学生合理规划,提高自律,制定使用教辅类APP的目标与规划,培养正确使用教辅类APP的习惯。教育引导家长正确认识教辅类APP,强化家长科学教育观,提高家长对教辅类APP的辨识能力,努力减轻学生额外的学习负担。进一步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防止学生接触使用不良APP,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三是建立协同机制。建立教育、网信、公安等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将有害APP清理整治行动落实到实处。严格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互联网监管原则,通过接入运营商、数据中心对全省APP,特别是教辅类APP进行摸底调查,对全国APP发布平台进行再梳理。同时,进一步与联通、电信、移动等运营商建立及时发现、相互通报、快速核查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处置有效防范违法APP传播各类违法有害信息造成危害。加强对违法违规类教辅类APP的监督、举报、受理、查处、惩戒等协同机制建设。鼓励用户提供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网信和网安部门优势,依法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与网信和网安部门联合进行公开执法与线索举报受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教辅类APP传播淫秽色情、非法出版和盗版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同时,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协作,加强家长教育,指导广大家长科学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教辅类APP,及时与学校沟通,共同跟进教育干预措施。

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强对教辅类APP的监管,把严禁有害APP进校园工作常态化,坚决杜绝有害APP侵蚀校园,逐步建立学习类APP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互联网+教育”,发挥好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有益作用。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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