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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7-11 11:40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在推进学校家庭教育、家长教育引导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省也被教育部列为全国两个省级家庭教育实验区之一。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意义重大,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化保障,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家长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您所提建议,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根据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和落地工作。目前,我们已经联合省妇联启动了家庭教育立法调研,下步,我们将加大推进力度,会同妇联、司法等部门认真借鉴学习兄弟省区市经验,积极推动出台《山东省家庭教育条例》,推进家庭教育法制化进程。

二、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完善服务引导工作。这方面我们近年来一是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指南》,结合实际制定系统的家长学校课程方案,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二是依托省教科院、省教育学会和有关高校,成立了省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各市均设立研究指导中心,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服务体系。三是建立了“山东家庭教育”微信公众号,正在着手建设山东家长网上学校,构建立体化服务平台,教育引导家长形成科学的育儿观和成才观。下步我们将坚持“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好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主体、社区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不断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协调解决家庭教育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对区域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会同各级妇联组织等推动建立街道、社区家庭教育咨询体验中心,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乡村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服务阵地,广泛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和实践体验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公益性服务资源。

三、关于提升家长参与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提升家长参与意识方面。主要发挥家长群体作为学校教育的同盟军作用,加强家校沟通协作。于2009年起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家长委员会建设,并制定出台了设置管理办法和工作评估标准,在广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委员会学校广泛开展共育活动。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化完善家长委员会管理建设制度,鼓励家委会在章程指导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家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厘清家校职责,推动协同育人。

四、关于家庭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前依托山东省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各市、县(市、区)家庭教育专业研究团队,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初步建立了由教师、专家学者、优秀家长、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并支持、指导志愿者有计划地开展志愿服务。下一步工作中,我们继续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提升家庭教育队伍工作能力水平。并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依托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将家庭教育研究纳入教育科学规划。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探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研究和解决家庭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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