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将幼儿园教育覆盖5个月-3岁的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0至3岁婴幼儿照看问题逐步受到社会关注,成为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提出,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该文件还明确规定,此项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我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 2011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但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省适龄入园幼儿数量激增。据预测,2019年起我省开始进入入园高峰,2021年达到峰值,适龄儿童将达到516万,学位缺口约170万,需要建设幼儿园6300所才能基本满足入园需求。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2018—2020年,全省每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0所以上,每年新增幼儿学位50万个以上。2018年,建设完成2602所,新增学位50.1万个。2019年,我省已开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27所,完成930所,新增学位17.9万个,学前教育资源紧缺虽然得到一定的缓解,但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普惠性资源短缺问题依然突出,还需要下达力气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特别是,公办幼儿园大班额问题也日益凸现,“入公办园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这种情形下,要求幼儿园针对5个月—3岁幼儿开展照护工作十分困难,还不具备条件。
同时,我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印发了《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74号),正式启动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配套印发了《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规划和建设问题。2019年2月底,召开了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座谈会,就此项工作进行再次强调和部署。4月24日,省政府副秘书长辛树人主持召开全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成立省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研究确定了下一步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下发各市。我们还起草了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进行部门会签,将尽快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推进和监督机制,压实部门职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吸取借鉴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指导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安全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
关于您提出的“在适当的时候将幼儿教育也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建议,教育部已经做出明确答复,目前还不具备条件。一是根据《宪法》和《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具有公益、免费和强制性。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我省没有权利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二是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涉及立法和条件保障能力等诸多因素,目前暂时没有时间表。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