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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高校农科类专业学生学费减免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6-01 14:13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山东省高校农科类专业学生学费减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费农科生政策实施情况

为切实解决“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用不好’问题”,2017年,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政策专题调研,研究形成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7〕27号)。自2018年起,每年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直农口有关部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免学费定向培养200-300名基层农技推广本科、专科生,加大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定向培养生的学费由省财政承担。同时,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编办等6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1号),2018年首次招生300人,开始实施公费农科生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相关学生。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各县(市、区)每年按照不超过相应岗位空缺数量的20%,确定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需求和培养计划,确保招生培养与乡镇农技推广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在一定程度上为我省农业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支撑,为高校农科类专业招生提供了优质生源。

二、农科类专业学生经费保障措施

(一)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扩大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在立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公费农科生涉及的农科类专业的覆盖面。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招生录取工作,面向全省考生招生,做好政策公开宣传,确保招生培养与乡镇农技推广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二)积极协调省财政厅提高农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2019年,我省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每生每年)农学为13600元。我们将积极协调省财政厅,通过提高农学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引导高校涉农专业设置,积极对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提高我省高校涉农专业的科学性和学科的专业水平,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三)充分发挥各种奖助学金政策引导作用。2020年,我省将实行专业志愿招生,我们将在扩大原有公费农学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切实减轻农学专业学生学费负担,增加农科类专业的吸引力,切实保障我省对农科类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愿意留在农村一线,为农业农村服务的农科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减免政策。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并参照有关省的做法,我厅将积极协调省财政、省发改等部门,研究我省高校与农业发展紧密相关的种植、养殖类专业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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