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立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鼓励力度的实施细则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现代学徒制是我国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也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山东省针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特点,坚持系统谋划,强化试点指导,积极推动各试点单位围绕招生招工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构建、师傅团队组建、实践教学组织、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校企共同制定多项规章制度。通过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一、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制机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
(一)校企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变革。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单位主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推动校企合作招生、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将最新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及岗位规范融入学徒培养全过程,构建了从招生、培养到就业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为山东“走在前列”,开创经济文化强省新局面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根据统计,目前,我省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7.9%、46.8%、45.3%,试点单位培养的学徒人数一、二、三产业占比分别为3.5%、49.6%、46.9%,试点项目培养人数比例与产业结构基本吻合。
(二)加强双导师团队建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双导师”培养培训机制,建立选拔、考核、激励制度。合作企业选拔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试点院校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推动多元主体投入共建,创新学徒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山东省出台政策支持现代学徒制试点,对每个试点项目支持经费25万元。32个教育部试点项目,各方共投入资金19657.43万元,其中企业投入4413.08万元,院校投入12953.15万元,政府投入2264万元,其他资金27.2万元。144个省级试点项目共投入资金27695.84万元,省级财政共投入3500万元。
二、完善保障措施,推动现代学徒制有序有效开展
(一)搭建省级服务保障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共享服务中心;二是成立山东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三是组建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联盟;四是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五是加强理论实践研究,省教育厅先后立项2015年度、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其中研究现代学徒制的项目分别达到41项、47项。
(二)新闻媒体宣传助力,营造学徒培养良好社会环境。人民日报以《山东:推进学徒制试点 破解校企合作难题》专题进行报道,青岛市人民政府、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和各试点院校在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国内职教核心期刊都做了专题报道。海尔、联想、五征汽车等国内知名企业,积极参与学徒培养,有力促进了我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开展。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出台“加强建立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鼓励力度的实施细则”的建设性意见,我们将积极融入全面推进新时期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推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精准对接企业人才需求,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一是构建政策支持体系。2018年12月,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号)和《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鲁教职发〔2018〕2号),明确加快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着力发挥职业学校和企业的主体作用,促进、规范、保障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坚持将校企合作摆在现代产业体系的大格局中谋划,作为衡量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基本指标,作为重大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推动职业院校布局与主体功能区相匹配、与产业园区相对接,把专业建在产业链、需求链上,着力推进“引校进企”“引企进校”等合作模式,实现校企互利共赢。2019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名师带高徒,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是完善财税激励机制。落实校企合作9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由不超过20%提高到30%;从2019年起,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职业教育发展资金,建立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单位,对成效突出、示范作用强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并将其作为企业评优评先、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
三是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推动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中同步规划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在关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产业部门规划建立一批企业和职业院校紧密合作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平台。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推动校企合作招生、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将最新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及岗位规范融入学徒培养全过程,构建从招生、培养到就业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提出的“到2022年,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要求,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加强实践教学指导管理,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是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建立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状况报告,研究探索以专业评估结果为基础的职业院校排名机制,健全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引导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五是打造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一批应用型本科高等院校、优质高职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开设职业教育师范类选修课程,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职业教育师范学院。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定期举办职业院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六是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均拨款制度,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完善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自主招聘制度,专业教师招聘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可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行业企业技术能手、能工巧匠等高水平技能人才。建立行业企业领军人才、企业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制、年薪制,吸引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到职业院校任教。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七是建设统一高效共享信息平台。深入落实《实施意见》要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打造覆盖全省的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其他相关服务。强化职业院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支持教育型组织(企业)整合校企资源,利用“互联网+”构建区域性或行业性的产教融合服务平台,为产业与教育融合提供有效便捷的交互式服务,构建资源共享共用的新模式。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