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分配我支持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8400万元,现提出以下分配意见。
一、资金分配方案
资金按照奖补结合、以奖为主的分配原则,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6个):(1)在园幼儿数(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2)2018年各市财力系数(数据来源:财务处);(3)各市学前普及率数据(数据来源:省卫计委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4)2018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规划项目新增学位数;(5)2019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规划项目新增学位数,其中2018年顺延至2019年项目不参与分配,不计入分配因素;(6)各市生均经费落实情况(数据来源:财务处)。
1、补助因素占40%,体现基础性支持。对各地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数,用财力系数进行折算,按折算后的人数分配资金。财力系数按照总人口人均财政支出和财政供养人口人均可用财力加权计算,其中省财政直管县人数上浮20%参与分配。
2、奖励因素占60%,体现奖励性支持。包括4项,各市学前普及率占比20%,2018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规划项目新增学位数占比10%,2019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学位数占比20%,各市及直管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情况占比10%。此外,对截至2019年4月底,仍未报送资金申请材料的5个市(枣庄、东营、烟台、滨州、菏泽)每市扣减50万元, 8个直管县(兰陵、曹县、单县、成武、巨野、郓城、鄄城、东明)各扣减20万元,扣减的410万元一并用于生均拨款标准落实奖励。生均拨款标准落实奖励经费共计1250万元,对已落实的50个县(市、区)每县给予25万元奖励。
二、资金用途。山东省学前教育奖补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奖补。
三、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按项目进行管理。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省定贫困村村办幼儿园、黄河滩区迁建幼儿园建设要优先安排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市县要于收到指标文件一个月内通过《山东省教育资金监管平台》完成资金分配备案工作。
附: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