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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5-28 13:06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2月,教育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4月,我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工作方案,启动实施了我省排查治理工作。2018年8月,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从国家层面加强了规范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顶层设计。截至2018年底,我们组织各市、县(市、区)共排查登记校外培训机构31401个,排查出存在问题校外培训机构25343个,全部进行了整改治理。

为进一步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有关意见精神的落实,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3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80号规定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主要提出了六条具体实施意见。一是严格审批登记,主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场所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二是规范培训行为,主要强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招生、资金和安全管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亮证办学、规范办学;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主要强调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动态监管,保障规范办学;四是规范校内办学,严禁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或将学生负担转嫁家长,推向校外培训机构的问题;五是加强课后服务,解决学生、特别是小学生课后托管难、接送难问题;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工作机制、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评,确保责任落实。《实施意见》对您的建议中提出的准入审批登记、强化日常监管、“黑白名单”制度设立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并公布了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以来,特别是《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我厅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指导各市、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工作监管,继续深化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范工作。

一、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依托教育部开发的“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13995所培训机构信息,信息输入工作基本完成(已取缔关停的机构信息不录入)。下一步,将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该平台不仅可帮助学生和家长查询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和课程安排,是否合法等信息,还可以用于投诉举报有关问题,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大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

二、毫不放松规范治理。指导各市切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违规现象回潮。省教育厅在前期集中整治规范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10召开集中调研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行调度和推进,部署下一步工作。2019年以来,各市对前期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潍坊市教育局通过明察暗访,对中心市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超前教学、收费管理、消防安全、师资管理、招生宣传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济南市教育局寒假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温馨提示,并公布各区县教育部门咨询电话。济宁市除通报暗访情况,还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

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行动。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于2019年3月到8月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要求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对聘用师资的监督检查,严禁民办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助学机构专项行动。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核心业务为艺术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研究生考试、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三是组织排查“妨碍义务教育实施行为”专项行动。按照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培训机构治理,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超业务范围从事培训业务,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行为。同时,对校外培训机构存有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训内容,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或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活动等行为,一并予以严肃查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决策部署和省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针对您提出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应视频监控全覆盖”,我们将进行认真调研,在确定其可行性和操作性后稳妥出台指导意见。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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