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适龄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滕州市聚焦“无辍学”“有学上”“能上学”“上好学”,努力打好控辍保学“歼灭战”,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用好法律利器,坚持依法控辍。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引导,各镇街组建了21支宣传队,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切实承担教育子女的家庭责任。加大执法和反向约束力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压实政府责任,加强监督监管。市(县)、镇(街)严格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排查摸清辖内适龄儿童就读情况,重点掌握流动人口子女中的适龄儿童信息,建好流动人口子女档案。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变更手续,把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贫困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及时掌握辍学动态,有针对性采取劝返措施。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等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是提升教育质量,夯实控辍根基。出台《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围绕城区挤和农村弱两大难点,强力推进解决大班额项目建设,打好农村学校“全面改薄”攻坚战,实施新优质学校创建工程,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确保到 2020 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
四是建好教师队伍,强化控辍保障。积极推进“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城乡教师工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全面实现县级统筹。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设立学校发展共同体16个、成员学校74处,轮岗交流城乡教师1500余人,从2018年起城区新招考教师一律到农村学校任教至少2年。创新探索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返岗实践相结合的“三段式”教师培训模式,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城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水平。
五是发挥资助作用,筑牢控辍防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2018年全市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52亿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1157万元,免除课本费1816万元。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和高中阶段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发放各类奖助学金3100余万元,资助学生29665人次。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各级组织协调配合,齐抓联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