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应从根本遏制幼儿园小学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7月,我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18〕26 号),指导各市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双轮驱动,一方面着力抓好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治理。指导幼儿园科学安排一日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及时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专门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努力提升教师科学保教水平。另一方面抓好小学零起点教学。结合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治理, 抓好小学零起点教学。结合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治理,下发了《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19号),指导小学明确教学标准,公开教学计划,开展层层承诺践诺,加强督导指导。对各小学、幼儿园规范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指导,对违反规定要求的行为和问题严肃查处。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对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进行再次排查治理。指导各市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做好再排查、再整改工作,指导幼儿园科学安排一日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二是坚持抓好小学零起点教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小学明确教学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公示教学计划,严禁超前教学、超纲教学,并层层承诺践诺,小学校长向教育局、小学一年级学科教师向校长分别作出“零起点”教学书面承诺,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三是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通过幼儿园、小学开放日,学前教育宣传月以及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大对家长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家长为幼儿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3日